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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困難的人群(中國最困難的人群排名)
大家好!今天讓創(chuàng)意嶺的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中國最困難的人群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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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
一、新聞報道中對困難群體該叫特殊家庭還是叫貧困戶?
您好,根據國家政策,2020年底我國已全面消除貧困,不能再提貧困人口或者貧困戶,對于確實困難的人群,可以稱之為困難家庭或者困難人群,同時可以向當地基層政府反應,現在對困難家庭都有兜底政策,保證基本的生活。
二、家庭年人均收入多少算貧困
家庭年人均收入2300元為貧困。
1、按照中國現行的年人均收入2300元人民幣的農村扶貧標準計算,國內目前仍有4300多萬貧困人口。
2、貧困問題已成為當今世界最尖銳的社會問題之一。各國政黨、政府和社會各界對貧困問題一直相當重視,因此我們要弄清貧困的概念。
3、貧困線,是在一定的時間、空間和社會發(fā)展階段的條件下,維持人們的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費的物品和服務的最低費用,貧困線又叫貧困標準。
擴展資料:
1、農村的貧困線是建立在生存貧困的觀念上的,該貧困線被用來識別處于生存困難的人群,而城市貧困線已經超越了生存貧困的觀念,貧困線不僅包括為了保證最低的營養(yǎng)所需要的購買食品支出,還包括用于教育和醫(yī)療的基本支出。
2、幾乎所有社會都有貧窮的民眾。貧困線是一個有用的經濟工具,可以用來統(tǒng)計貧困人口,并有助政府來考慮是否利用福利、失業(yè)保險去減少貧窮。
3、世界銀行采用了每天1.90美元的最新國際貧困線標準,體現出各國生活成本差異的新信息。新貧困線保留了世界最貧困國家的老貧困線(即根據2005年不變價每天1.25美元)的真實購買力。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_貧困人口 百度百科_貧困標準
三、論保護我國弱勢群體的幾點建議
弱勢群體是指憑借自身力量難以維持一般社會生活標準的生活有困難者群體,主要包括四部分人。一是下崗職工,二是"體制外"的人,即從未在國有單位工作過的人,以及殘疾人和孤寡老人,三是進城的農民工,四是較早退休的"體制內"人員。面對現如今弱勢群體范圍逐漸擴展的狀況,在以下闡述中,我會逐一解釋保護弱勢群體的意義,現有的法律保護及援助依托,以及我的建議。
[關鍵詞] 弱勢群體 保護 法律 援助 剖析
一、 弱勢群體產生原因
概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目前我國老年人口(65歲及以上)已達到8811萬人,占總人口的6.96%,少兒人口(0~14歲)為28979萬人,依據國際標準,我國人口年齡結構已進入老年型。從以上情況可以看到,盡一步做好保護弱勢群體工作的重要性和急迫性。而這日益增多的弱勢群體來自哪里呢?原因何在?我認為應主要歸因于社會背景。
首先,社會體制的變革是造成大量弱勢群體出現的直接原因。隨著改革的深入,市場經濟得到了逐步的完善。過去那種平均主義被優(yōu)勝劣汰、適者生存的市場所取代,社會各階層的分化日趨明顯。貧富懸殊的分化致使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的局面產生。由于社會貧富懸殊,網絡時代的經濟和便捷并非人人都能夠享受,世界因此而被慢慢分割成兩種不同的文明,一頭是生活在網絡之中能夠了解全世界最快最全面的信息,擁有更加強大市場競爭力的高知識精英,一頭便是生活在網絡之外固守最初的生存之道,在市場日趨發(fā)展時急速流失自身競爭力的弱勢群體。
其次,我國長期以來對工農產品價格采取“剪刀差”的手段,將農業(yè)剩余轉移到工業(yè)部門,加上經濟政策的傾斜和地方行政部門執(zhí)行的偏差,嚴格的城鄉(xiāng)二元制度將農民死死束縛在鄉(xiāng)土等等一系列不合理因素致使農民收入長期低下,生活貧困,成為中國數量最為龐大的弱勢群體。
如果拋開平均數字給人們帶來的迷霧,事實上隨著我們對弱勢群體的關注程度的增加,我們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在我們國家,弱勢群體的數量非但沒有隨著經濟的發(fā)展而減少,而是在上升,他們正在成為一個龐大的社會人群,為我們的社會轉型付出著巨大的代價。
二、 弱勢群體之現有法律保護及不足
對于弱勢群體,現有法律包括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護法、老年人保護法、國家賠償法和法律援助條例等等。在這些法例中,對于如何保護弱勢群體有十分詳細的描述,但是盡管如此,其中原則、范圍、實用性等方面依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方面。根據我現有的了解,不足之處有如下幾點:
1. 保護弱勢群體的法律總量上較少,而且沒有形成系統(tǒng),甚少有專門針對弱勢群體而制定的法律,使弱勢群體在很多時候無法可依,難以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2、 現有法律的內容規(guī)定過于原則,缺乏具體的操作方式,以致實際中往往難以有較為確定的客觀標準進行操作。
3、 法律保障的范圍過于狹窄,難以適應社會發(fā)展中所出現的新情況,尤其是對歷時性的弱勢群體的法律保護甚少,或根本沒有相應的法律進行保護。
4、 缺少應有的訴訟制度作為后盾,使保護弱勢群體的法律更多地成為形式而沒有實質性的內容。
三、 保護弱勢群體之我見(原因剖析)
隨著社會對于弱勢群體的關注率日漸增強,保護弱勢群體的措施也逐漸增多,面對更多沒有被完善的方面,我有如下幾點建議:
1.形成共同關注弱勢群體的環(huán)境
對于改革中的弱勢群體,最根本的改變途徑是調整經濟結構,促進經濟發(fā)展,廣開就業(yè)門路。同時,通過慈善機構和組織進行各種義舉、募集資金、幫扶結對,常送溫暖。要建設一支從事社會救助幫困工作的志愿者隊伍,充分擴大其影響、發(fā)揮其作用,并形成示范效應。
2.完善和鞏固弱勢群體幫扶機制
應制定相應政策保障弱勢群體的根本利益,積極探索建立再就業(yè)援助的長效運作機制,實現就業(yè)援助經?;?、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應建立完善包括動態(tài)調查、網絡信息、標準認定、職業(yè)培訓、就業(yè)綠色通道、共建幫扶、跟蹤服務、幫扶保障等方面的弱勢群體幫扶機制。
3.把促進就業(yè)作為幫扶特困家庭的重要手段
要加強對現有弱勢群體必要的培訓,引導幫助其改變就業(yè)觀念,提高職業(yè)技能,擴大實現再就業(yè)。逐步促進就業(yè)與幫扶的一體化,這樣才能實現根本意義上的幫扶。切實保證下崗職工再就業(yè)各項優(yōu)惠政策的落實,加大資金投入,支持下崗職工自謀職業(yè)、集體創(chuàng)業(yè)和開展生產自救。并在重點行業(yè)和地區(qū)建立失業(yè)預警機制,真實反映失業(yè)情況,并及時實施政府的有效干預和應急措施。此外,要進一步加大宏觀調控力度,推進再就業(yè)工作不斷取得進展。
4. 建立弱勢群體的教育法律制度。
教育,是個人發(fā)展的前提,良好的教育能使人掌握知識,在市場競爭中獲得有利的優(yōu)勢。但作為教育資源,很多時候弱勢群體尤其是他們的子女都無法享受得到。生活的貧困所導致的是文化的貧困,過低的教育投入使弱勢群體無法充分享有教育資源,致使他們的個人素質無法提升,在社會生活的競爭中居于劣勢,而這又反過來使他們本已弱勢的地位更甚,如此循環(huán)往復,成為惡性循環(huán)。只有通過教育來讓他們擺脫自身的弱勢地位,贏得發(fā)展機會,才能更
四、試闡述怎么樣解決我國社會轉型加速期弱勢群體問題
一、社會轉型加速期弱勢群體問題的突出表現
社會弱勢群體在不同社會發(fā)展階段都存在,但其具體表現往往各不相同。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的社會弱勢群體主要是老弱病殘等類人員,基本上可歸為由生理性原因形成的弱勢群體,且由于國家和政府、企業(yè)(城市)和集體(農村)的照顧,社會弱勢群體問題在當時并不突出。在當時,由社會方面的因素而形成的弱勢群體并不明顯。
改革開放以來,由于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經濟體制和社會結構發(fā)生了深刻的變革,原先在計劃經濟時期一些行之有效的社會保護方式和模式開始喪失其應有的功能或面臨著改革和創(chuàng)新,新的社會保護政策的出臺和體系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這就使得在我國經濟體制轉軌和社會結構轉型的特定時期,社會弱勢群體問題變得突出。
我國當前存在或出現的社會弱勢群體問題,其特點可以作多種歸納。在筆者看來,主要有這樣幾點。
(一)現階段我國社會弱勢群體的數量值得關注
當前我國社會弱勢人群主要包括下崗、失業(yè)人員,老人、兒童及殘疾人,城鄉(xiāng)貧困人口,失地農民以及進城農民工、災民等幾類人。其中下崗、失業(yè)人員在3000萬左右。和城市大多數老人相比,農村有為數近1億的老人(包括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職工)缺乏社會保障,不少人依靠子女供養(yǎng);在為數約6000萬的殘疾人中,不少人的生活、就業(yè)遇到極大的困難;農村地區(qū)還有數量可觀的適齡兒童因為貧困不能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義務教育。農村中生活在溫飽線以下的貧困人口尚達近3000萬,為數約6000萬的農村居民剛剛解決溫飽問題,經濟能力非常脆弱,返貧的可能性極大。我國在加速城市化過程中出現了大批的失地農民,由于就業(yè)和社會保障措施沒有及時跟上,這些人中相當一部分的工作和生活遇到嚴重困難。在為數超過1億的進城務工農民中,也有差不多2000萬人實際上處于無工可作的狀態(tài)。此外,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多發(fā)的國家,每年因受災而需要獲得救助的人口一般在4000萬左右。如果將各類弱勢群體人數加總,扣除其中重復計算的部分,總數可能會達到兩億人左右。這是非常龐大的數字,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二)生理性、社會性等各種因素導致的社會弱勢群體并存,其社會支持網都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
學術界一般是把社會弱勢群體分為生理性弱勢群體與社會性弱勢群體兩類。前者如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這類人作為社會弱勢群體,其形成主要是生理性原因。有一些學者把婦女劃分為社會弱勢群體,也主要是從生理性原因而言的。后者的形成則基本上是社會原因,如失地農民、失業(yè)者、農民工等,他們淪為社會弱勢群體,主要是社會的原因——社會制度安排和社會結構的變遷,是導致這類人成為社會弱勢群體的基本原因。在我國目前所處的社會快速轉型時期,由于社會支持網新舊交替等原因,無論是哪一類因素導致的弱勢群體都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亟待解決。
(三)當前我國社會弱勢群體問題的特點突出
一些主要的社會群體或階層,在計劃經濟時期作為主要的、處于領導地位的階級或階層,即工人和農民等,在當前,其社會經濟地位日益弱化,其中不少人成為或正在成為社會弱勢群體的組成部分。
1.中國主要社會群體進入弱勢群體的人數在迅速增加。城市失業(yè)及下崗工人人數在上升,其中城鎮(zhèn)登記失業(yè)率已接近5%,實際失業(yè)率在10%左右。同時不少(高達50%以上)屬于失業(yè)1年以上、下崗3年以上的長期失業(yè)者。農村有1.5億人左右的富余勞動力(實際上的農村的失業(yè)人口)。國際上計算失業(yè)人口及其比例一般是城鄉(xiāng)結合計算出來的,我國是只計算城鎮(zhèn)失業(yè)人口及其比例,農村失業(yè)人口不包括在全部失業(yè)人口之內。在進城務工的1億多農民中,雖然大多數有工可做,但極不穩(wěn)定;數以千萬計的農民工實際上處于失業(yè)、半失業(yè)狀態(tài)。另外,還有近年隨著城市規(guī)模的擴大或其他原因如征用農民土地而出現的4000萬人以上的缺乏最起碼生存保障的失地農民,也亟須得到國家和社會的幫助。
2.轉型期部分工人和農民工作、生活處境艱難。工人不但要面臨“減員增效”所帶來的壓力,而且還要面對“換員增效”的壓力——即用廉價的、不需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農民工來替換成本相對較高的現有工人的壓力。農民工的收入增長緩慢,像東南沿海地區(qū)農民工的月收入十幾年來一直維持在500元左右。廣東省團委對進城務工青年收入狀況的調查顯示,月收入在400~500元的占53.3%,800~1200元的占11.2%,2000元以上的只占4.9%。農民的收入增長自20世紀末以來更是極為緩慢,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兩者之間的差距高居世界之首。近年隨著中央對“三農”問題的重視,問題才開始得到逐步解決。
3.新舊制度交替時期工人和農民的基本權利有效維護較低。由于市場經濟體系的不完善以及法制的不健全等原因,工人和農民的基本權益常常受到侵害。最突出的莫過于近年各地屢次出現的傷亡數百人的礦難,各種生產事故有增無減。農民工在就業(yè)、居住、勞動保護、社會保障以及子女就學等方面面臨著種種歧視。農民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待遇,而且在收入十分有限的情況下還要繳納種種稅費(如教育費附加),其中不少屬于地方亂收費項目。在一些農村甚至出現農民如不繳費將面臨被強拆住房、搬走家具、牽走牲畜等嚴厲懲罰之現象。此外,許多工人和農民還要面對來勢洶涌的強行圈地、強行拆遷等危及生存的嚴重問題。近年城市舊城改造提速,原先的不少建于城市中心地帶的平民住宅區(qū)由于被規(guī)劃為商業(yè)用地或其他原因,面臨拆遷改造,但給予的補償費嚴重不足,和中心城區(qū)的地價不成比例,原居民只得被迫到遠郊購房,陷入一種無奈、無助的境地。
4.弱勢群體處境會影響到下一代,使他們通過下一代改變家庭弱勢地位的希望變得渺茫。近年高等學校錄取的新生中,農村生源所占的比例,已經由原來的超過30%,下降到15%左右。國家“十五”規(guī)劃課題“我國高等教育公平問題的研究”課題組發(fā)布的研究報告證實,國家通過對不同地區(qū)、不同人群高考錄取率和錄取分數線的調控,決定著高等教育資源在不同階層之間的分配。許多農民、工人和下崗失業(yè)人員家庭的子女,必須考出高人一籌的分數,才可能考上大學,且大多就讀于普通院校,選擇較為冷門的、收費較低的學科。而具有更多政治、經濟、社會資本的優(yōu)勢階層的子女,則“可以通過較低的分數和走關系等非正常的手段實現入學”,且較多就讀于重點院校和優(yōu)勢學科。如果說1978年前,教育機會分配向著日趨大眾化和平等化的方向發(fā)展,教育成為縮小社會階層差距和促進社會經濟均等化的重要工具,那么1978年后,教育機會分配則轉向更有利于出身優(yōu)勢家庭背景的人,教育開始促進社會經濟的分化。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當代中國社會結構變遷研究”課題組根據對全國城鄉(xiāng)抽樣調查數據的分析,認為實行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以來我國的社會結構已經發(fā)生深刻的變化,并以職業(yè)分類為基礎,以組織資源、經濟資源和文化資源的占有狀況為標準,將我國城鄉(xiāng)社會成員劃分為社會上層、中上層、中中層、中下層及底層等五大社會等級十個階層。其中處于底部的兩個等級是中下層(包括個體勞動者、一般商業(yè)服務業(yè)人員、工人、農民)、底層(包括生活處于貧困狀態(tài)并缺乏就業(yè)保障的工人、農民和無業(yè)、失業(yè)、半失業(yè)者)。該課題組于2004年出版的《當代中國社會流動》一書,將上述十個社會階層分為優(yōu)勢地位階層、中間位置階層和基礎階層等三大社會等級,其中基礎階層包括商業(yè)服務業(yè)員工階層,產業(yè)工人階層,農業(yè)勞動者階層,城鄉(xiāng)無業(yè)、失業(yè)、半失業(yè)者階層。
上述關于我國現階段社會階層等級的劃分基本上是符合實際的,從中可以明顯地看出工人、農民等群體所處的弱勢地位,他們“在各類資源的擁有量上,都處于弱勢地位,很難有機會流入優(yōu)勢階層”。
二、部分社會群體弱勢化趨勢的成因初析
在我國社會快速轉型時期,那些因生理性原因而形成的弱勢群體,不僅存在于現階段,在任何時期、任何社會都存在,與社會不公的關系不是那么直接和密切,因此,基本上可以看做是與社會不公無涉的弱勢群體(但同樣需要平等地對待和救助)。
而社會性弱勢群體中大多數成員屬于我國計劃經濟時期的基本階級或階層?;倦A級或階層被弱勢化,究竟是怎樣發(fā)生的呢?
大體說來,他們被弱勢化的原因主要是與我國經濟轉軌與社會轉型的歷史背景相聯系的,具體來說,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一)這種現象的產生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有關
它是經濟體制轉軌的產物一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必然產生“馬太效應”、“優(yōu)勝劣汰”。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控制著所有的資源,絕大多數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政府的關注和維護。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不再直接控制和配置資源,以市場作為配置資源的主要手段,就不可避免要產生一種“優(yōu)勝劣汰”效應。市場經濟通常是以效率為準繩,來篩選市場競爭的主體,來實現資源的配置。結果,既使一部分人——一般情況下是社會精英,成為勝利者和富裕者,在資源配置中始終處于優(yōu)勢地位;又使一部分人——通常情況下是社會大眾,淪為競爭的失敗者和貧困者,在資源配置中處于劣勢地位。
為什么說社會大眾會承擔著更多的改革或社會轉型的成本呢?這一點不難理解。正如有的學者指出的,市場經濟一旦運行起來,市場競爭中的“馬太效應”,即好者愈好、富者愈富、差者愈差、貧者愈貧,將日益突出。在市場競爭中,具有資金、權力、能力和社會關系等方面的資源優(yōu)勢的,是強者,他們處于優(yōu)勢積累的有利地位,一旦第一步領先,便會步步領先,具有滾雪球似的“放大效應”;相反,缺乏資金、權力、能力和社會關系等方面的資源優(yōu)勢的,是弱者,他們改變自己處境的機會相當少,一步趕不上,往往步步趕不上,處在競爭中的劣勢地位。正是這樣,社會大眾最先也最強烈地感受到改革的代價。從理論上說,改革的社會代價應當由全體社會成員來共同承擔,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受到改革帶來的社會風險沖擊最大的往往是承受力最低的普通社會大眾??傊瑥囊欢ㄒ饬x上說,社會大眾比社會強者為改革付出的成本更多,承受著來自經濟、社會、心理等方面的更大壓力。
正是由于社會代價往往大多數是由普通社會大眾來承擔的,這就是社會學,特別是社會政策和社會工作關注普通社會大眾、關注“沉默大多數”的理論淵源之一。
(二)這種現象的出現也與政府主導的利益分配機制調整的導向有關——政府利益分配導向的變化直接或間接導致了普通社會大眾逐漸弱勢化
在市場化、全球化的過程中,在眾多利益的選擇中,政府不可能保護所有社會成員使其利益免受損失,某些社會成員必然進入弱勢群體。
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我國社會群體利益損益結構的變化,最突出地表現為城鄉(xiāng)居民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和社會貧富分化的加劇。1998年城市居民年人均收入是農村居民的2.52倍,1999年為2.66倍,2000年為2.80倍,2001年為2.9倍,2002年是3.1倍,2003年擴大到3.2倍,再加上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各種福利,城鄉(xiāng)差別實際是6:1。目前我國是世界上城鄉(xiāng)差別最大的國家。再看居民收入的貧富分化狀況,從表1提供的城鎮(zhèn)居民收入分配的變化趨勢來看,其兩極分化趨勢與程度已越來越明顯。
上述情況在相當程度上與我國政府主導的利益分配機制的調整相關。現在社會學界的共識是,20世紀80年代與90年代構成改革20多年來的特點明顯的兩個階段。從宏觀的趨勢看,這兩個階段的區(qū)別主要是,在20世紀80年代,基本上是社會資源和生活機會向下層擴散,向農村、向邊遠地區(qū)擴散。因此,總體上看,農村受益,農業(yè)獲利,農民負擔較輕,致富面較大;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異軍突起,欣欣向榮;普通勞動者獲利較多。有些差距還在合理的范圍之內。而20世紀90年代,則基本上是社會資源和生活機會的向上集中,向城市、向中心地區(qū)集中,向社會上層集中。城市,特別是大城市日益繁榮,而絕大多數農村的情況卻與20世紀80年代不同,出現了相反的趨勢。許多地方農業(yè)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不能獲利。由于農業(yè)成本上升,出現豐產不豐收甚至虧損。農民負擔非但未能逐步減輕,反而越來越重。整體而言,和20世紀90年代初及以前相比,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幾乎多走下坡路。與這一趨勢相伴隨,社會財富日益向社會精英傾斜,普通勞動者獲利逐漸減少,乃至成為困難群體。
(三)主要社會群體弱勢化的最基本原因還在于這些群體的政治地位在改革前后發(fā)生了重要的變化,政治地位的下降使他們缺乏維護自身權益的途徑或機會
固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初次分配強調效率,會出現“馬太效應”、“優(yōu)勝劣汰”,但如果再分配手段運用得當,弱勢群體問題也會大大緩解。社會政策便是對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制度化模式。這種再分配是按照一定的價值觀,以公民的權利為基礎進行的。這種政策本身,就是一定的政治過程的結果,是由政治力量對市場經濟分配結果的矯正,具有“反市場化”的特點。中國目前社會政策滯后,導致社會弱勢群體問題變得突出。
關于中國目前社會政策滯后的原因,很容易追溯到在財政資源中分配的偏向,例如按照有的學者的歸納,是缺乏風險共擔和財政均等化的機制。但是,顯然這還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如果把財政資源的分配和國民收入的再分配看做是結果的話,可以進一步追溯到政治資源的分配和政治參與的均等性,實際上這是更深層的原因。
1.關于工人階級的狀況。全國總工會原副主席劉實在《談當前中國工人階級狀況》的文章中,把當前工人的特點概括為“四化”:就業(yè)的雇傭化、生活的貧困化、政治上的無權化、社會中的分散化。雖不一定完全準確,但在一定程度上概括反映了部分工人事實上成為弱勢群體的現實。這種弱勢不僅是經濟上的,也是政治上的和社會意義上的。在社會政策中,他們的利益被考慮到了,也不能被充分地落實。
2.再看農民的狀況。革命勝利前毛澤東提出“一切權力歸農會”,農民有自己的組織表達自身的訴求。集體化時期農村建立有三級集體組織。到改革以后,農民從集體經濟的成員變?yōu)閱蝹€的農戶,沒有了自己的組織,完全分散化了。沒有自己的組織,農民就無法把自己的利益集中起來,用組織化的方式來進行政治參與。我國選舉法規(guī)定,農村人口要四倍于城市人口才能產生一位全國人大代表(96萬:24萬)。這種代表產生辦法,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民在政治中的參與,以及他們的利益在公共政策決策中的反映。農民政治上的弱勢群體地位,也決定了在社會發(fā)展中,農民在其他領域必定處于弱勢的地位。無論是從財政支出,還是從社會政策的安排上來看,農民的利益被置于所有其他群體之后,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農民的利益最容易被犧牲掉。雖然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的經濟取得了巨大的發(fā)展,但是農民卻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他們無論從財政資源的分配上,還是從社會政策的考慮上,都處于弱勢的地位。
下列兩個表格所反映的是工農代表在全國人大代表中所占比例的變化。
由于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工人與農民缺乏組織化和缺乏政治參與,他們的利益無法被集中起來,也無法以組織化的力量參與到政治中去,與其他的利益集團進行交益。在財政資源的分配和決定國民收入再分配的過程中,他們的利益非常容易被忽視、被滯后,因而無法得到應有的重視,不能不作為一個弱勢群體存在。
(四)基本社會階層或主要群體的弱勢化也有他們自身的原因
工人群體和農民群體的總體素質特別是文化、技術素質狀況,使得他們在市場競爭中的競爭力下降,因而逐漸被甩入弱勢群體。
中國的勞動者隊伍十分龐大,但符合崗位需要的勞動者比重不大?,F代社會當中的工人技能等級比例結構應是中級和高級工人占據多數,而在中國現階段該結構卻正好顛倒過來。我國工人中的高級工的比例只有不到4%,初級工的比例則高達約80%,許多精力處在最佳狀態(tài)的40~50歲的工人由于技術技能不能適應工作需要而面臨提前退休或失業(yè)。
另外,總數超過1億的“農民工”就總體而言教育素質低下,缺乏必要的職業(yè)培訓。表4、表5是學者對農民工教育程度及就業(yè)培訓情況的調查統(tǒng)計結果。
從以上兩個表格中可以看出,進城務工的農民整體教育素質低下,占被調查人數74.1%的農民工受教育水平在初中以下,大多數就業(yè)前缺乏基本的職業(yè)培訓。這種狀況使農民工的就業(yè)多集中于低級制造業(yè)、建筑業(yè)、采礦業(yè)和一些傳統(tǒng)的服務業(yè)。這些職業(yè)在城市中的社會地位較低,待遇也不高。更重要的,這種就業(yè)狀況使農民工很容易成為城市的季節(jié)性失業(yè)人口,在城市激烈的就業(yè)市場上成為首當其沖的被裁減對象。
相對于留在家鄉(xiāng)的農民而言,進城農民工尚是接受教育及培訓較多的一群。留在家鄉(xiāng)的農民的教育程度及勞動技能更不容樂觀,無法適應現代種植業(yè)的需要。
以上現象所帶來的,是中國工人及農民競爭能力的嚴重下降,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其陷入弱勢群體的可能性增大。
(五)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乃至缺失使現階段的弱勢群體問題變得更加突出,使主要社會群體弱勢化的趨勢難以得到有效的遏制
固然,社會結構的不合理及個人自身的原因會造成一部分人淪為社會弱勢群體,但如果一個社會有了比較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或福利制度,與社會弱勢群體相關的社會問題也會大為緩解,而不會更加嚴重。
在國際上,社會工作是一個專門幫助社會弱者的專業(yè)和職業(yè);在學科分類上則屬于社會學的一個分支學科。社會弱者的存在是社會工作形成的基本要素。早期的社會工作的助人理念是憐憫。20世紀50年代英國著名的社會學家和社會政策專家馬歇爾全面論述了公民權理論,認為公民權由公民的民事權利、政治權利和社會權利組成,而社會權利主要體現在教育制度和社會福利方面,即意味著所有擁有完全公民資格的公民都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福利的權利。這一理論為英國福利國家的建設提供了理論上的重大支持,同時也帶來了對與社會弱勢群體相聯的社會問題的新的理解,即此類社會問題產生于社會福利制度的不完備和不公平,因為在福利能夠充分滿足人們需求的情況下,社會弱者是不存在的。正是基于上述原因,現代社會工作將關注弱勢群體、幫助社會弱者、健全福利制度視為社會應盡的責任。
雖然福利制度的完善程度和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是密切相關的,我們不能追求超越社會歷史發(fā)展階段的福利制度。但我們目前的現實情況是,社會福利或社會保障制度嚴重滯后于經濟發(fā)展水平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在農村,隨著集體經濟的解體,過去依托集體經濟形成的五保供養(yǎng)制度、合作醫(yī)療制度、社會救濟制度等的運行困難重重,在廣大農村地區(qū)社會保障嚴重缺失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在城市,盡管絕大多數城市居民享受社會保障,但醫(yī)療(藥)費的上漲失控導致個人承擔費用的不合理上升、部分職工退休金基數低且增長緩慢、失業(yè)保險及低保金不能滿足實際需求等,也造成了相當一部分城市居民的基本生存面臨嚴重困難。
因此,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盡管其存在的問題不盡相同,但推進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緩解乃至解決弱勢群體面臨的困難,確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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